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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佛教协会2011年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备案筹备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1/6/21 来源:本站 字体:[ ] 浏览次数:1438
2011年6月20日上午,苍南县佛教协会2011年第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县佛协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讨论2011年全县佛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启动事宜。苍南县民宗局陈瑞源副局长、刘传进科长参加本次会议。

本站讯:2011年6月20日上午,苍南县佛教协会2011年第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县佛协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讨论2011年全县佛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启动事宜。苍南县民宗局陈瑞源副局长、刘传进科长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由县佛协办公室薛成火主持,会议传达了省、市佛协有关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指导文件及实施细则。会议讨论以下几个问题,1.备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2.工作分工;分片区召开小组会议,由片区摸底本区教职人员情况,填写拟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再汇总上报,参加备案工作动员培训大会。3.全县住持师会议(暨备案动员大会)召开时间安排等细节(大会时间定于2011年7月2日上午8:00,地点在县佛教协会会议室)。

县民宗局刘传进科长、陈瑞源副局长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

他们谈到,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方面要务必积极配合,确保工作在8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本次工作具体到我县,可以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就比丘和比丘尼认定备案,第二批为沙弥和沙弥尼求戒认定备案。刘科长还提及,做好认定备案工作是开展后续全县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也是完善我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始,同时我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要与之相结合。

本次备案工作是全国性的工作。 2010年5月1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召开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会议时就明确指出,要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基本实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系统化、动态化、网络化管理,基本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管理。2010年下半年到2011年初各地要认真抓好两个专项工作的试点,进而铺开。(来源:苍南佛教协会办公室)

 

2011.6.20  苍南县佛教协会2011年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备案筹备会议)召开(图片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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