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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佛教协会六届第二次全县住持师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3/6/19 来源:县佛协办 字体:[ ] 浏览次数:1570
2013年6月18日下午,苍南县佛教协会六届第二次全县住持师(寺庵负责人)会议在县县佛协三楼会议室圆满召开。县民宗局陈士洪副局长、刘传进科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来自全县一百多所寺庵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站讯 2013年6月18日下午,苍南县佛教协会六届第二次全县住持师(寺庵负责人)会议在县佛协三楼会议室圆满召开。县民宗局陈士洪副局长、刘传进科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来自全县一百多所寺庵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正值国家2013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期。会议除审议上年度工作与财务报告及教职人员身份认定通知等工作外,重点传达学习了中国佛协《关于2013年全国佛教界开展“教风年”和谐寺院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家宗教局《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等上级文件精神。住持师会议结束后,召开关于进一步落实成立本会慈善基金会工作的会长办公会议,会议确定了筹备小组成员及基金会成立日期等前期工作。

会上,县民宗局领导围绕:教风年、学习月、“三个专项”工作、和谐寺庵创建与星级评比、场所安全卫生绿化等五大项内容,对全县各寺庵负责人进行了恳切生动地指导,受到与会代表的欢迎。 “教风年”活动的开展,佛教界加强教风建设的推动,有利于佛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有利于教职人员的教育培养,也有利于佛教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教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引导,明确规范,严格管理,从根本上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教风教貌。 “学习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内在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对推动在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信息提供:县佛协办公室)

 

苍南县佛教协会六届第二次全县住持师(寺庵负责人)会议召开(图片来源:本站)

苍南县佛教协会六届第二次全县住持师(寺庵负责人)会议召开(图片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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